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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放行后的出口报单申请C/O者,其出口报单超过海关允许的联机时间时(以三个月为限),领证时请检备:
出口报单证明用联正本 1
无出口报单申请C/O者,领证时请检备:
出口凭证影本 例如:快递单位收据、邮局收据(如DHL、EMS 等)。
若申请外货复出口产地证明书,领证时请检备:
进口报单影本
或外货复出口报单
影本
1
若申请纺织品加工原产证,领证时请检备:
纺织品切结书 即出口报单所载纺织品已完成主要制成声明书。
如您的货物是作为其它用途(例如作申请L/C用)或是自行携带货品出国(HANDED CARRY)的方式,领证时请检备:
切结书 由出口厂商依状况切结其内容。
原产证C/O上之出口商不同于出口报单时,请检附以下文件:
原产证上为外国厂商
  1. 产证申请人系货物出口人,产证出口人栏位,应填申请人或出口报单之买方,填第三人者应检附该第三人与申请人之交易文件影本,如L/C、P/O、INVOICE等。检附其它文件者,请填写表格1申请书向贸易局申请专案许可。

  2. 其它经贸易局公告应检附之文件。
原产证为其它国内厂商:

              出口商应检具与接单厂商间之交易文件影本,如L/C、P/O、INVOICE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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