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商业会自1946年成立迄今,秉持推广国内外贸易、促进经济发展、协调同业关系、增进共同利益的宗旨,在历届理事长暨理监事的卓越领导与共同努力下,会务蒸蒸日上,使商业界的地位日渐提升,成为社会一股不容忽视的重要力量。
台湾省商业会依据商业团体法会员包括21个县市商业会以及89个省级商业同业公会联合会等110个会员,会员得选派会员代表出席省商会会员代表大会(详见组织架构图、会员团体名录)。
省商会由会员代表互选组织理事会及监事会,现今为第22届理事会及监事会,现任理事有27名(常务理事9名)、监事9名(常务监事3名)。
理事长为张平沼先生,副理事长为叶宗义先生,监事会召集人为蔡重雄先生(详见理监事名录)。
日常业务则分别由会务组、业务组、签证组、总务组负责推动与执行(详见行政系统图)。
工作重点包括:
台湾省商业会的前身为日据时期之「台湾商工经济会」,以台湾地区产业经济之统制、营运、整备、联系、调查、研究、改良以及战时商品议价、日用必需品之配给等为主要任务。
【图为1920年,日本台湾总督府成立临时产业调查会,并于昔日台湾总督府(今日之总统府)前合影,本会首任理事长林熊征先生(前排右一)即列名其中】
1945年台湾光复后,旋即解散「台湾商工经济会」,改组为「台湾省商会联合会」,1946年9月16日于台北市中山堂召开第一次全省会员代表大会,由林熊征先生担任首任理事长,至此本会正式成立。并以战后百废待兴,政经建设才刚起步,故以协助政府调节民生物资、平抑物价为主要任务。【图为1946年陈启清先生继任本会理事长后,代表前往南京参加全国商业总会成立大会及制宪国民大会,图为台湾省十七名制宪代表(陈启清理事长于前排右四)与先总统 蒋公合影留念。】
1951年至1971年间,政府开始实施土地改革,并于1953年期实施一连串四年经建计画,开始潜心发展劳力密集的民生轻工业,至1960年政府公布「十九点财经措施与奖励投资条例」后,更转为发展以出口为导向的工业化阶段,期间省商会除对内协助政府发展经济,健全商业团体组织,并积极配合政府进军海外,举办商展,拓展国际贸易。 【图为1964年本会理事长谢成源先生组织商业团体前赴琉球举办商展,获得海内外热烈回响】
1973年商业团体法公布实施,本会依法改名「台湾省商业会」,此一时期配合政府推动十大建设,本会以解决业者困境、拓展国外贸易、协助推行商业政令等为主要推动工作,1979年中美断交后,本会更分担国家外交的责任,除接待外国商界友人,进行经贸互访外,更积极与美国、加拿大、比利时、韩国等地逾20个城市商会建交,对开拓国际友谊与海外商务功不可没。
1980年迄今,本会的工作重点在于协助政府推动商业现代化,商业升级、争取业界权益、参与社会公益等事项,并积极拓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