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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发会在91年8月26日,经产官学界达成三百二十二项共同意见及三十六项多数意见后宣告闭幕,各界更加关注的是会中各组所达成的共同意见和多数意见被落实的程度。陈总统也于会后提出,要求行政部门限期落实经发会共识、加速相关法案立法等重要宣示。依会议结论,研提应办理事项共一九三项,其中属制定或修正法律者三十五项(需增修二十六项法律),订定或修正行政命令者三十二项,拟订推动计画或措施者九十一项,进行研究者三十五项,本会在之前省商月刊及本会网站都有做经发会的简介,目前历经半年,以下为本会所整理目前经发会执行状况:
一、产业组
经发会产业组之主要任务即在于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及协助科技产业海外投资及壮大经营实力,塑造台湾产业完整发展的目标;传统产业是民生的基础,也是台湾占大多数的产业,并有助于分散朝高科技产业时,产生经济发展过度倾斜的风险,故为重振传统产业发展、提升竞争力,目前已修正「教育人员任用条例」、「就业服务法」、「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等相关法令,充实一般企业的研发人才、放宽海外专业人才来台工作;并修正了「公司法」、银行法及金融控股公司法等相关法令,大幅放宽公司的设立等法令,并协助传统产业取得资金;而修正「促进产业升级条例」,也授权给各公有土地管理机关以优惠价格提供用地给企业设立整体的营运总部,目前已初步研拟完成「产业创新研发中心推动计画」、「高附加价值制造中心推动方案」,以强化台湾一般产业在全球化的竞争优势。
在高科技产业和加强研发工作方面,针对台湾的劣势,即技术创新能力不足、资金奥援受限、市场规模等因素,经济部修正「促进产业升级条例」及相关行政命令,提供具竞争力优惠环境,以利高科技产业发展,已推动前瞻计画与跨技术领域之重大计画,并修正政府采购法明定研究发展之采购得采限制性招标;发布「机关办理研究发展计画采购作业要点」,以利科技研发。
台湾面对未来经济发展的一个重大挑战和因应加入WTO,经建会等机关正研拟「企业并购法」草案、「公平交易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以及「证券交易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审议;并已颁布「上市(柜)公司申请有价证券终止上市(柜台买卖)处理程序」相关规定,以简化并加速公司主动申请终止上市柜流程;修正「公司法」,以利公司筹措资金,健全公司营运,在贸易方面,修正「海关进口税则」,以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二、投资组
产业投资的吸引力取决于该国投资环境,目前台湾投资环境不佳,不仅影响国内外投资意愿,更对未来经济的发展及稳定构成重大的冲击,针对影响当前投资环境问题,尽力支持与满足产业对用地、水电等生产要素的需求全球化和产业结构调整是首要任务。内政部业已完成「都市计画法」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之修正案,送请立法院审议,修法完成后将缩短都市计画区域通盘检讨之时限及简化土地使用变更流程;并修正发布「都市计画法台湾省实施细则」,促进工业区土地有效之运用。在「促进产业升级条例」部分条文修正案,放宽工业区土地使用限制。在水资源方面,经济部协调农委会已完成「农田水利会蓄水、取水等灌溉设施改善以提升供水能力研究」及「农业用水调配利用机制建立办法」,以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
为具体落实积极鼓励企业进行并购以提升企业竞争力,目前研拟的「企业并购法」草案,已送请立法院审议,在刺激内需上,为维持经济持续成长,行政院已成立跨部会之「公共建设督导小组」,定期检讨工程会所推动「加速推动公共建设方案」执行情形,并持续追踪各项公共建设执行进度,以扩大并提升公共工程执行绩效,经建会正规划自九十一年度起每年度增加一千亿元,五年五千亿元之重大公共建设计画,一方面扩大内需,一方面积极改善生产及生活环境,提升国家竞争力,除了让经济持续成长,并可弥补民间投资与消费之不足。
「石油管理法」的颁布,可稳定石油供应、维护石油市场秩序,并加速油品事业之自由化与民营化。调和环保规范及劳工法规与产业发展之关系方面,除废除不合宜法令,目前已达成单一窗口作业一级一审制之环评审查,及与水土保持、土地变更作业并行审查,并发布实施「废弃物清理法」并已完成「资源回收再利用法」草案,鼓励再生资源市场。
三、财金组
金融及租税环境是台湾经济重要的基础,建立健全而完善的金融及财政基础建设,以迎接新世纪国际化、自由化之挑战,进而提升国家之竞争力为经发会的财金的主轴。财政结构之稳定性减少赤字,以改善财政问题,在政府组织再造方面,已完成「中央政府机关总员额法」草案之研拟,租税制度改革上,则成立了「行政院财政改革委员会」,预计以一年的时间,研究具体可行之财政收支措施,调整税制结构、简化税政,以达成政府收支平衡、租税公平及经济发展之目标。
为改善国营事业体质,公营事业民营化势在必行,「国营事业民营化前转投资及民营化后公股股权管理要点」、「公营事业移转民营条例」及「国营事业管理法」草案即是对于加速国营事业公股释出、提升国营事业民营化的具体依据,并得确保民营化之顺利执行。
在健全金融制度方面,财政部已完成修正「外国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暨核备台湾证券交易所「有价证券上市审查准则」、「柜台买卖中心审查外国有价证券柜台买卖审查准则」之规章,以及「华侨及外国人投资证券管理办法」授权规定之修订,并放宽外国投资人投入国内资本市场之资格限制,都有极大助益。为了减少政府干预股市运作,四大基金已规定对单一公司投资之持股上限,劳保基金及邮政资金全权委托投资经营。为降低「预期心理因素」对股市、汇市之不良影响,财政部定期汇整发布市场之重要指标,而中央银行亦适时发布新闻稿,提供各界参考,即时反映市场状况。
四、就业组
劳资双方共同努力,才能再造举世称羡的「台湾经验」,但国内劳动市场失衡,失业率迭创新高,是目前要面对的问题。「劳动基准法」、「工会法」、「团体协约法」、「劳资争议处理法」相关条文已修正完成,将可放宽工时弹性,延长变形工时之期间,并放宽女性延长工时及夜间工作之限制,使企业人力资源有效运用,且可促进妇女就业,并有效维护劳工权益。
外劳薪资合理化问题,劳委会已实施外劳工资含膳宿费用之规定,并与各外劳输出国协调订定中介费上限,在未来外劳来源国多元化后,将更可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在保障本国劳工上,劳委会已修正「就业服务法」、「振兴传统产业雇用奖助津贴计画」,扩大雇用奖助实施范围相关规定,保障国人就业权益。
为因应加入WTO及全球化后所可能产生之失业问题,行政院已将现有之「行政院永续促进就业小组」实施期间延长二年,避免失业问题进一步恶化。
五、两岸组
落实大陆投资「积极开放、有效管理」政策,陆委会及相关部会根据经发会共识,检讨现行大陆政策实施成效,在依「台湾优先」、「全球布局」、「互惠双赢」及「风险管理」四项基本原则下,协调推动有关两岸组共同意见施行计画之各项办理事项。目前公告修正「在大陆地区从事投资或技术合作审查原则」、「公开发行公司从事大陆地区投资处理要点」,以简化大陆投资审查程序,并建立动态调节机制,降低大陆投资整体风险。
推动大陆人士来台观光方面,陆委会、交通部、内政部等机关将配合「开放大陆地区人民来台观光规划方案及执行计画」,建立安全事项之通报及紧急事故之处理机制。
以上为经发会五大分组的执行状况,政府行政和立法部门为落实经发会决议所做的努力,虽然各有部份的进步,但是在商工界觉得目前有许多是经发会决议而未能落实的,这一波景气复苏,完全局限于金融服务业领域,但在外来投资及民间投资目前仍是停滞的情形,尤其台湾商业和一般服务业,也存在著许多隐忧。台湾省商业会了解台湾经济面临提升或者沉沦考验的严重性及迫切性,希望尽快落实经发会结论,研修配套法案来改善台湾的投资环境,经济发展才有可能持续成长。
相关经发会执行内容可上以下的网站查询:
资料来源: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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