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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陈启清先生继任「台湾省商会联合会」理事长,代表前往南京参加全国商业总会成立大会及制宪国民大会,图为台湾省十七名制宪代表(陈启清理事长于前排右四)与先总统 蒋公合影留念。 |
1946年定每年11月1日为「商人节」,系纪念「中华民国商会全国联合会」的诞生,并象征全国商业界团结合作的精神。从此每年11月1日的「商人节」,全国商业界也都热烈举行庆祝。
1941年6月抗战中期,全国商业界人士集会重庆陪都,开始计议筹备全国商会联合会;抗战胜利后,全国商业界人士于1946年5月间召开筹备会议,会后全体与会人员赴中山陵谒陵,并决定同年11月1日在南京正式召开第一届全国会员代表大会。
1946年11月1日,全国各省市商会和海外各地华侨商会约50个单位,由全国各省市商会及海外华商商会等44个团体约400位会员代表,经奉社会部的召集,共同集会于首都南京,在南京市香舖营公余联欢社隆重揭幕,成立我国商会全国联合会的组织,会期四天,通过重要议案多件,加强全国商人大团结,诚属空前盛事。大会并通过定是日为「商人节」,借以庆祝此一推行全国商运的法定最高机构的诞辰,它象征著商人的大团结,也建立了商人的新形象,协助政府对内推动经济建设,对外开拓国际贸易市场,展望国家前途,诚然担负了非常重要的使命。
是日大会主席由王晓籁先生担任,致开幕词并报告大会筹备经过。会中蒙国民政府主席
蒋公躬亲莅会致训,并题颁「同心拓业」四字,期勉与会代表体认
国父在实业计划中之训示,尤以八年抗战,终获胜利,必须认清国家现势,力求发展,俾工商业及时振兴,协助政府,完成建国工作。凡我商界同仁,当永铭座右,奉为圭臬。会中并请社会部长谷正纲、经济部长王云五、中央组织部长陈立夫与侨务委员会委员长陈树人等相继演讲,勖勉有加,与会者莫不振奋。
大会期中,听取各地代表报告当地商会组织、当时工商业概况及产销情形,分组审查大会提案200余件,通过大会宣言及章程,上电国民政府主席
蒋公致敬,并选举第一届理监事,结果王晓籁先生当选首届理事长,复经全体代表一致通过定每年11月1日为「商人节」,经报请社会部核定颁行迄今。会后全体与会代表同赴中山陵致敬。最后大会呼吁全国同胞,无分党派,真诚合作,化干戈为玉帛,使沦陷地区经济早日复苏,使工商业基础赖以奠定,对建国大业有所贡献。与会代表咸认全国商会同仁于抗战胜利后集会首都,充分表现大团结,一致为繁荣国家社会而努力,殊具有时代意义。
政府迁台后,每届「商人节」,各商业团体及所属会员们均有热烈庆祝,以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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