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财政部拟将提前实施调降土地增值税
(2003/3/14)
|
|
财政部长林全昨日在立法院财政委员会中表示,因土地增值税减半征收二年案将在九十三年一月底届满,为避免届满后变动太大,财政部决议提前实施行政院财政改革委员会中期调降土地增值税率的建议案,将目前土地增值税的税率四○%、五○%、六○%(自九十一年二月一日起实施减半征收二年案,即为二○%、二五%、三○%),调降为二○%、三○%、四○%。预定三月底前送行政院审议再送立法院修法,以衔接明年初到期减半征收的方案。
林全部长同时表示,财政部目前评估土地增值税的改革方案有三个方向:一、提前实施行政院财改会中期调降土地增值税率的建议案;二、延长实施现行土地增值税减半方案;三、回复至四○%、五○%、六○%之土地增值税率;财政部倾向第一案。
点阅次数: 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