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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政府补助雇用协助人力年龄松绑,将放宽至18岁以上、30岁以下
(200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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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处昨(6)日在行政院会中提报中小企业人力协助计画执行情形,原先政院设定目标八月十五日须达五千人,但由于供应端来源不足,人力结构与企业需求不同,媒合成功机率很低,至今只媒合三百人,为既定目标二万五千人的一·五%。
基于事实需要,行政院长游锡?昨天指示经济部放宽条件,以符合企业需求条件,原则以30岁以上失业者为优先媒合对象,不足额部份年龄拟放宽至18岁以上、30岁以下,但雇用期限缩短为六个月,补助上限比例也拟放宽至五○%。
原办法规定政府补助中小企业协助人力(即补助雇用员工)的标准是须雇用30岁以上、65岁以下,且向公立就服机构办理求职登记,且前三年累积工作经验须满六个月以上,雇主每雇一人,每月可有一万元奖助金,请领期限最长十二个月,每企业申请奖助上限为二○%,且人数最高以二十人为限。
但推动结果,发现此一规定与中小企业的需要有相当落差,为执行游揆的指示,据悉昨天林信义立即邀集经济部、经建会、青辅会及劳委会等相关单位协商,初步决定媒合对象仍以30岁以上为优先,不足额部份再开放条件放宽,年龄放宽30岁以下18岁以上,但雇用期限将由一年缩短为六个月,以雇用更多人,且有配套措施。
拟议中修正的「中小企业人力协助办法」对30岁以上的失业者优先媒合,同时又放宽至18岁以上的求职青年,也就顾到了暑假毕业潮后,新生求职学生群,我们且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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