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商业会新会所
立法院院会1月6日三读通过土增税减半征收政策再延长一年。根据目前「土地税法」及「平均地权条例」的规定,即土地增值税税率由原订的「60%、50%、40%」,税率后税率即为「30%、25%、20%」,可望持续激励房地产景气。
原本土地增值税减半征收2年的期限在1月底届满,财政部日前提出土增税减为40%、30%、20%,立法院之前也已初审通过。但由于减半措施实施以来,有刺激民众和企业出脱不动产作用,交易量大幅成长,并带动房地产市场回春,土增税收不减反增,已达效果,因此朝野立委协商决议通过修法延长1年,以持续激励房地产景气。但在朝野协商时却遭推翻,决议土增税减半延长1年,将条文内容中土增税减半征收2年年限则改为3年。立法院也通过附带决议,财政部应于一年内全盘检讨修正「土地税法」及「房屋税条例」,建立更公平合理的财产税制。相关资料:春节相关新闻、2004经济预测与相关新制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