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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税减半 3月2日前 买屋仍有优惠
(200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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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瑞达/台北报导
土地增值税税率永久调降,修法程序可望顺利在21日前完成三读,也就是说,2月1日后,土增税率将以新法为准,导致元月份交易将大排长龙。但房地产业者表示,2月起直到3月2日为止,买卖房子或土地,仍有机会适用最优惠的税率减半措施。
房地产业者说,税率确定后,一月底之前土地交易确实有明显增加的迹象,而需要强调的是,适用减半征收税率的最后期限,应为3月2日,消费者一定要注意把握。
北区房屋总经理彭培业表示,适用减半征收税率的期限,虽到1月31日截止,但依土地税法规定,「订约后三十日内申报,以订约日当期之公告现值为准」,即使是在2月份签订买卖契约,只要是在3月2日(规定是30日内,而2月份只有28天)之前,申报到税捐机关,仍然可以适用减半征收的税率。
房地产业者解释说,一般房屋交易,大致可分为私定契约书(私契)与公定契约书(公契)二款,私契是买卖双方的交易议定书,只要双方决定就成;而公契则是针对公家机构行文的契约书;因此只要在公契上,载明是1月31日以前签定即可。
中信房屋总经理特别助理胡佩兰也认为,修法后,自用住宅税率虽较减半时,提高5个百分点,但目前都会区内的房子,多为公寓或住宅大楼,房屋所有人的土地是以持分计算,分割下来,大致仅几坪大,影响有限。倒是住了几十年的老住宅,或一般的透天厝或大坪数别墅,土增税就高了。
新闻来源: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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