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总会副秘书长 蔡宏明
「两岸经贸论坛」于4月13至16日在北京举办,提出七点「共同建议」,中共中央国台办主任陈云林更在论坛闭幕式上,宣布包括扩大台湾农渔产品在大陆的销售、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台湾同胞在大陆就医行医及合资兴办医院等「15项优惠措施」,此发展对两岸经贸关系之影响,值得重视。
政党搭桥 加速两岸经贸交流
基本上,根据大陆之「定位」,「两岸经贸论坛」是2005年4月胡总书记和连战主席会谈并达成「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既是两党交流与对话的一种机制,也为两岸民间交流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大陆希望通过这个平台,就两岸关系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广泛地听取两岸各界有识之士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特别是因此,这实质上是一个「政党搭桥,企业扮主角」的论坛,营造与会台湾企业家都希望两岸强化经济合作,早日实现“三通”的氛围。
由于「两岸经贸论坛」研讨的议题包括「在全球化浪潮下,两岸经贸交流对双方经济发展的影响」、「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两岸直航对产业发展策略、企业全球布局的影响」、「两岸观光交流对双方经济发展的影响」和「两岸金融交流与两岸经贸发展」等五项,其结论与建议自然对未来对两岸经贸关系带来影响。
其中,「共同建议」除强调「共同推动两岸民间航空行业组织尽快按既有模式,就两岸货运包机便捷化和客运包机节日化、周末化、常态化的相关问题进行协商,作出安排,尽早实施。」之外,也强调将该协商模式应用于「海上直航」,并将「扩大福建沿海与金门、马祖海上客货运直航的功能与范围」,以及「推动福建沿海与澎湖的直航及两岸贸易货物经金门、马祖、澎湖的中转。」,除将使「包机直航」之适用常态化外,由于行政院宣布今年五月起金马旅台乡亲不必组团,就可「小三通」自由行,并希望中国也能尽快解除「小三通」限制,开放中国民众到金马旅游。此发展显示「小三通」也将更积极发挥在两岸人员、货物与资金中转上之角色。
在两岸产业互动与合作之发展方面,「共同建议」除强调「促进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呼吁台湾方面同意农产品采直航方式经高雄等港口销往大陆」之外,由于台湾制造业大陆投资高峰已过,在国际竞争下进入「微利时代」,「共同建议」鼓励和支持台湾其它服务业进入大陆市场;开展两岸产业合作研究;加强两岸在通讯、信息(信息)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信息产业标准的制定;同时主张「鼓励和推动两岸金融行业组织就监管机制的建立开展研讨」,并「呼吁台湾方面尽快同意大陆金融机构在台湾设立代表处。」此发展显示大陆未来将鼓励台商在通讯、资讯(信息)等高科技产业以及金融业的投资,进而使两岸经贸交流有朝向高科技产业、金融业以及服务业发展之趋势。
此外,「共同建议」强调要努力推动两岸经济关系实现正常化、规范化、稳定化,消除在两岸经贸关系中的各种障碍。推动两岸学者专家、工商界人士就更紧密的两岸经贸合作关系、两岸共同市场的相关问题进行研讨。显示大陆对于未来之两岸经贸「有『中期的考虑』,希望和台湾有类似CEPA的安排。」而呼吁台湾方面尽快同意大陆金融机构在台湾设立代表处。显示其除继续片面推动「类似CEPA」的优惠政策外,开始强调台湾应「对等开放市场」。
15项措施影响不一
至于「15项优惠措施」对两岸经贸关系之影响包括:
1.2005年8月大陆宣布开放18项水果后,根据大陆统计,2005年大陆进口台湾水果达三千三百一十八吨,金额三百二十二万美元,其中进口零关税水果一千一百五十八点五吨,金额一百五十五点八万美元,同比增长百分之二十三,免税额达人民币一百八十万元;但相对地,根据台湾的统计,2005年输往大陆(含经香港转运)水果输出金额下降到1384.9万美元,较2004年衰退18.72%。同时也衍生大量大陆水果仿冒台湾水果上市的情形。如今,大陆自2006年5月1日起,对台湾水果检验检疫准入品种由18种扩大到22种,新增柳橙、柠檬、火龙果和哈密瓜4种水果准入。同时,开放甘蓝、花椰菜、丝瓜、青江菜、小白菜、苦瓜、洋葱、胡萝卜、莴苣、芋头、山葵等11种台湾主要蔬菜品种检验检疫准入,并实行零关税。同时,大陆供销总社等将根据台湾农民和农民组织反映的情况与要求,适时组织有实力的供销企业和行业组织组成的台湾农产品采购团赴台采购。基本上,上述措施应该会增进台湾果农和菜农对大陆出口之诱因,有助于由于可消除台湾水果、蔬菜季节性生产过剩的「榖贼伤农」问题,但也可能因为台湾内部供应减少,未来可能产生台湾蔬果价格与物价上涨之负面影响与产销管理的问题。
2.大陆在福建省厦门市建立台湾水果销售集散中心,对驻入集散中心的进口台湾水果经销商,给予免交保鲜冷库储存使用费以及经销场地免一年租金的优惠;开放台湾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等政策,有利降低台湾果农和台商的经营成本,将增加其进入大陆市场之诱因。
3.大陆对鲳鱼、鲭鱼、带鱼、比目鱼、鲱鱼、鲈鱼、虾和贻贝等8种实行零关税措施,并对来自台湾渔船自捕水产品输往福建,参照大陆自捕渔船做法,凭公海自捕鱼许可证、贸易合同、发票等资料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不再要求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此政策虽有助于扩大台湾捕捞和养殖的水产品在大陆销售,但因为2005年台湾出口(含经香港)至大陆的渔产品总值为3.亿美元,仅占全部渔产品出口总值0.82%。过去输往大陆水产品以秋刀鱼、鱿鱼等为大宗,此次大陆开放免关税8种渔产品,经评估仅鲔鱼、鲈鱼较有可能销往大陆,对扩大台湾水产品在大陆销售助益不大。未来大陆对于产品零关税之效益,将决定于是否将鲔鱼、石斑、虱目鱼、鳗鱼、及台湾鲷等占台湾渔业产值二分之一以上的鱼种列入零关税范围。
4.大陆在2000年发布「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已订有台资适用该办法之规定,如今继续欢迎和鼓励台湾医疗机构与大陆合资合作兴办医院。台湾投资者最高股权可占70%,合作期限暂定20年,合作期满可申请延长,系延续该办法之规定。由于大陆医疗市场潜力惊人,现阶段九成八属于公立医院,但医疗质量低落,未来公立医院应该朝向公办民营的方式,委托民间经营。对于具有一定医疗水平的台湾医疗院所而言,将是一大利多。但至大陆开设医院初期还是以聘请大陆医师为主,如何管理,降低成本,并熟悉当地法规,难度确实相当高。
5.大陆为台商设计之医疗服务,并给就诊的台湾同胞提供一份符合回台湾核退费用要求的医疗文书,除了可减少台商就医问题外,可能增加台商举家迁往大陆之诱因。
6.大陆正式认可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台湾高等学校的学历。显示其对台胞或台商将逐步采「国民待遇」,而认可台湾教育主管部门核准的台湾高等学校的学历除将吸引台湾青年赴大陆求职、考专业证照或是升学外,也将促进台湾青年对中国之认同,更将对台湾承认大陆学历带来压力。
7.开放大陆观光客来台将会带来经济效益,观光局根据去年来台的大陆旅客的消费能力估算,每人每天约消费两百卅七美元,每人每次平均来台约七天,每天若开放上限一千人,一年卅六万五千人次,一年约可带进台币一百九十五亿元收益。但由于中共「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管理办法」要求台湾接待旅行社须经大陆确认,将衍生影响台湾旅行社业利益之问题。
多项议题有待两岸政府协商
当然,「两岸经贸论坛」属于「政党交流」,其决议仍须由政府来落实,但是论坛为两岸经贸交流搭建了「新的平台」,有助于让产业界针对所关心的直航、金融、产业合作等议题,表达意见,以促进两岸对经贸议题「寻求共识」。
至于「两岸经贸论坛共识」之落实,除了大陆单方可以操作的措施外,有许多问题仍须双方协商,例如大陆规定「台湾地区接待大陆居民赴台旅游的旅行社(简称接待社),经大陆有关部门会同国家旅游局确认后,由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公布」。而台湾认为,双方旅行社之间将来要如何接待中国旅游,台湾业者应享有充分自主权,来决定旅行业者的规范,台湾有权同意哪些台湾旅行社可接待中国旅行团;此一争议,有待两岸政府协商解决。(本文摘自台商电子报2006/5/29 第0611期)
资料来源:中华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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