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松绑 海外企业来台上市 陆资持股比例不设限
(2008/7/31)
|
|
为建立台湾成为亚太筹资中心,行政院会今天决定允许陆资持股超过20%的外资或台商企业可以来台上市,日后只要不是注册为大陆公司的海外企业,即使大陆资金占有百分之百的股份,也可以来台发行股票、挂牌上市。另外,行政院并决定开放「大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人」,可以来台投资股市与期货市场,初期预计可为台湾市场注入新台币337点5亿的资金动能。(张德厚报导)
行政院会31日通过松绑海外企业来台上市的资格限制,取消了过去陆资持股需低于20%的规定。只要不是注册为大陆公司的海外公司,八月起若要来台第二上市,也就是在台湾发行TDR(台湾存托凭证),将不会限制该公司陆资的成份。至于第一上市,也就是来台发行股票的部份,行政院也决定松绑,也不会限制该公司陆资的成份,即使陆资百分之百持股,也可以来台发行股票,不过这部份还要等陆委会修订两岸关系条例后才能正式实施。金管会副主委吴当杰:『第一上市的部份也是要开放的,但是这个部分我们会配合陆委会来修正73条之后,我们也是同意并同来开放。』
另外,原来限制外资企业不得在台湾募集资金用于投资大陆,行政院一并取消。吴当杰:『未来海外企业在国内挂牌,他在国内募资到何处的用途,都不予限制。』行政院并决定于10月份,开放「大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人」(QDⅡ)来台投资我国股市与期货市场,因为台湾目前并未与大陆签订金融监理备忘录(MOU),所以目前只开放QDⅡ的3%净值进入台湾市场,不过光是如此,预计也可为台湾市场注入约新台币337.5亿的资金。而为了进一步提高QDⅡ对我市场的投资,未来将透过两岸协商机制,希望既尽速与大陆方面签订金融监理备忘录。
新闻来源:中广新闻网
点阅次数: 4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