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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照汽煤油 柴油进口关税降为零
(2008/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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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稳定物价小组」今(十九)日会议决定,柴油的进口关税税率,比照汽油、航空燃油及煤油等三项油品采一致性处理,均调整为免税。财政部将完成这四项油品的「海关进口税则」修正草案法制作业,并在近日报请行政院核转立法院审议,希望立法院下会期能尽快审议。
为鼓励国际油商也能到台湾竞争,让油品市场自由化,上周的稳定物价小组会议中决定将汽油、航空燃油及煤油进口关税税率由10%调降为免税。财政部在今天上午的会中提出专案报告,经济部则在会中建议将柴油也纳入免关税行列,获得主席邱正雄的同意。
新闻局副局长林清修在会后转述时指出,由于这四项油品免关税,还需要修法的法制作业,所以财政部将尽速完成这四项油品的「海关进口税则」修正草案法制作业,并在近日报请行政院核转立法院审议,希望立法院下会期能尽快审议通过。
林清修表示,农业动力用油补贴方面,因为国内油价自八月份起改采按周调整,油品公司实务上无法配合按周依调整幅度办理扣除政府补贴额度作业,所以自九月一日起,将由农委会农粮署及乡镇公所自行办理农机用油补贴作业,掌握购用农民资料及流向,补贴款项直接拨付农民。
新闻来源:中时电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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